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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落實《重慶市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實施意見
渝建科〔2020〕35號
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關于落實《重慶市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促進
建筑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
實施意見
各區縣(自治縣)住房城鄉建委,兩江新區、經開區、高新區、萬盛經開區、雙橋經開區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是住房城鄉建設領域落實綠色發展和創新發展理念的具體行動,是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打造現代建筑產業體系、培育經濟增長新動能的重要舉措,是促進建筑業轉型升級、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要途徑,也是提升城市品質、創造高品質生活的重要方式。為貫徹落實《重慶市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渝府辦發〔2020〕107號),加快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現結合工作實際,提出以下意見。
一、工作目標
以發展裝配式建筑為重點加快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形成較為完善的現代建筑產業鏈條,推動建造水平和建筑品質提升,帶動建筑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到2021年,主城都市區中心城區(原主城九區和兩江新區、高新區、經開區)本行政區域內供地面積總量中實施裝配式建筑的面積比例不低于50%,新開工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30%,主城新區及萬州區、黔江區、忠縣、墊江縣新開工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15%;其他區縣政府投資建設的建筑工程項目應全部采用裝配式建筑。到2025年,全市新開工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30%,工程建設項目全面實行數字化建造方式,現代建筑產業產值達到3000億元以上,把我市打造成西部現代建筑產業高地。
二、重點工作
(一)加快完善產業鏈條
1.引導企業轉型。引導和支持本地企業轉型發展,培育一批具備工程設計、施工、管理、生產、采購一體化能力的現代建筑產業龍頭企業。支持本地企業加強與市外研發創新資源對接,提升技術研發及集成創新能力,補齊設計能力不強等短板,提升裝配式建造工程實施能力,增強工程總承包綜合管理能力和全過程工程咨詢綜合業務能力。
2.優化產業布局。加強對現代建筑產業生產產能和市場需求的調研分析,優化重慶市現代建筑產業發展規劃,高起點高標準高質量打造現代建筑產業體系,重點發展部品部件生產、裝備制造、機電管線集成、智能家居、工業化裝修等產業,形成門類齊全、布局科學、供需平衡的產業鏈條。區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充分考慮部品部件合理運輸半徑,因地制宜推動轄區內現代建筑產業發展,保障部品部件有效供給。
3.健全管理制度。完善部品部件生產監管機制,推行駐廠監造與施工現場抽檢相結合的生產監管體系,推行質量認證,探索工程質量保險制度。市住房城鄉建委負責建立重慶市建筑產業現代化工程項目管理系統及產品供需信息發布平臺,發布部品部件生產企業目錄和生產產品清單。加強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管理,建立有利于現代建筑產業發展的長效機制。
(二)強力推動項目實施
1.強化項目落地。緊緊圍繞發展裝配式建筑目標任務,加強項目謀劃,全力推動項目落地實施。政府投資建筑工程項目,以及在供地方案或土地出讓合同中已明確裝配式建筑實施要求的社會投資項目應嚴格執行裝配式建筑實施要求,除計容建筑面積500平方米及以下的建筑單體外均應采用裝配式建筑。工業與物流倉儲類政府投資項目以及經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核實不具備預制構件供應等條件的政府投資項目不強制要求達到50%以上裝配率,但應盡量采用裝配式建造技術。積極推動工業化預制構件產品在軌道交通、橋梁、隧道、綜合管廊、人行天橋等市政工程項目中的應用,有條件的市政工程項目應全面采用裝配式建造方式。
2.嚴格實施要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切實加強統籌協調,督促相關部門在立項、用地環節明確裝配式建筑實施要求。主城都市區中心城區政府投資項目投資主管部門應在立項、可研批復中明確裝配式建筑實施要求,并據此核準投資估算和設計概算。主城都市區中心城區可建建筑計容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土地出讓時,應將裝配式建筑實施要求納入供地方案,并落實到土地出讓合同中。主城都市區中心城區各區為達到“供地面積總量中實施裝配式建筑的面積比例不低于50%”等發展目標,可在以上基礎上適度提高裝配式建筑實施要求。其他區縣(自治縣)應結合實際,參照以上規定明確轄區內裝配式建筑實施要求。
3.嚴格建設監管。嚴格落實《重慶市裝配式建筑項目建設管理辦法(試行)》(渝建科〔2020〕20號)等有關管理規定,建立健全裝配式建筑項目建設監管機制,加強工程設計、部品部件生產運輸、工程施工、工程驗收等環節監管,切實落實建設單位工程質量首要責任,督促建設單位依法對工程質量承擔全面責任。對未按規定落實裝配式建筑實施要求的,或未落實內隔墻非砌筑、預制裝配式樓板等產業化技術強制應用要求的,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一律不得受理初步設計審批,施工圖審查機構一律不得出具施工圖審查合格書。
4.規范裝配式建筑評價。規范裝配式建筑評價工作程序,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通過開展裝配式建筑評價促進項目實施質量提升。裝配式建筑項目評價分為預評價和竣工評價,由建設單位自愿決定是否申請評價,其評價結果作為享受稅收優惠、商品房預售等政策的依據。通過裝配式建筑預評價的項目應嚴格按照評價通過的技術路線組織實施,未按照相關要求實施的,不得通過竣工驗收。
(三)全面提升實施水平
1.合理選擇技術路線。建設單位應加強統籌,組織設計、生產、施工等單位,按照“先水平、后豎向,先非承重、后承重”的原則,因地制宜選擇安全、經濟、適用、穩定的裝配式建筑技術體系,優先選用預制裝配式樓板、裝配式內隔墻板、預制樓梯板、預制陽臺板、預制空調板等成熟的產業化技術產品以及高精度模板等施工工藝,并逐步推動預制梁、預制豎向構件、預制外圍護墻等技術產品的應用。積極推動市政工程采用裝配式建造技術,擴大市政工程模塊化部品部件應用范圍。
2.推廣集成化標準化設計。設計單位應進一步轉變設計理念,建立適用于裝配式建筑一體化設計的組織管理模式,推進建筑、結構、設備管線、裝修等多專業一體化集成設計和協同設計,提高設計整體性,在設計過程中充分考慮生產和施工安裝的可行性和易操作性,確保設計構造、深度符合生產和施工要求。積極采用少規格、多組合設計方法,推動部品部件標準化設計,盡量減少構件規格尺寸,避免出現異形構件,減少模板加工及現場施工的難度,推動實現批量化生產,形成標準化、模數化、通用化的建筑部品部件供應體系。
3.提升施工質量和效益。施工單位應采用與精益化施工相適應的施工組織方式,嚴格落實首個有代表性的單元部品部件試安裝和現場安裝樣板制度,并根據驗證性安裝效果及時完善施工方案,優化模板支撐體系等施工工藝和措施,進行安全、高效、精確的建筑部品部件安裝和施工作業,全面提升裝配式建筑施工安裝綜合工效,保障現澆與預制部位之間施工精度的匹配性,合理減少抹灰等濕作業。加強節點連接灌漿、密封防水等關鍵部位施工質量管控。積極推廣土建、安裝和裝修工程穿插施工,實現常態化快速建造。
4.提升裝配式建筑品質。加強裝配式建筑質量常見問題防治,通過實施裝配式建筑解決開裂、空鼓、滲漏等質量常見問題,突出裝配式建筑產品品質優勢。積極推廣全裝修,發展成品住宅,加強通風、采光、遮陽、智能等技術產品應用,提高建筑的便捷性、舒適性,推進裝配式裝修方式和集成化模塊化建筑部品應用,提高裝修品質,引導和推廣管線分離,降低裝配式建筑運行維護成本。
(四)創新組織管理模式。支持裝配式建筑采用以設計、施工、生產一體化為核心的工程總承包模式,支持構件生產企業參與實施工程總承包,促進設計、生產、施工深度融合。支持裝配式建筑采用全過程咨詢服務,形成“工程總承包+全過程工程咨詢”組織方式。
(五)推動實施智能建造
加快新一代信息技術在裝配式建筑建造全過程的集成與創新應用,推動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推動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在裝配式建筑設計、生產、施工全過程集成應用,實現數據的有效傳遞和實時共享。建立裝配式建筑項目各類信息統一編碼規則,實現信息共享和產品質量的可追溯。推進先進制造設備、智能設備應用,建立以標準部品為基礎的專業化、規?;?、信息化生產體系,提高機械化施工程度。在裝配式建筑中率先推廣數字化建造技術,推動開展工程項目數字化試點,以電子簽名和電子簽章為基礎,實現人員管理以及施工作業行為、管理行為的數字化,并實時生成數字化檔案。
(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1.推動工程項目示范。鼓勵全市范圍內具有良好示范帶動作用和推廣價值的裝配式建筑項目,在取得施工圖審查合格書后,申報重慶市建筑產業現代化示范工程。經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審核并列入重慶市建筑產業現代化示范工程實施計劃的項目,應嚴格按照示范要求組織工程實施,示范內容全部實施完成并驗收通過后,可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2.完善招投標制度。裝配式建筑項目認定為技術復雜的(認定暫行規定詳附件1),可采用資格預審公開招標,報同級招投標行政監督部門同意后,可采用綜合評估法進行評標。裝配式建筑工程項目初步設計審批完成后即可進行工程總承包招標,在建設規模、建設標準、投資限額、工程質量和進度要求已確定的條件下允許沒有詳細工程量清單的項目帶方案招標。招標人可將投標人具備工廠化生產基地、相應預制部品部件生產及安裝能力、裝配式建筑工程業績、建筑信息模型(BIM)應用能力等作為投標資格或者商務條件。
3.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支持裝配式建筑項目建設單位和部品部件生產企業按照有關規定(詳附件2)享受西部大開發企業所得稅優惠和環境保護稅優惠。支持銷售自產的列入《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的新型墻體材料目錄》的新型墻體材料的納稅人,符合相關條件時可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50%的政策。
4.支持裝配式建筑商品房預售。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指導商品房銷售價格時,應考慮裝配式建筑當期增量成本;在辦理裝配式建筑商品房預售許可時,可將部品部件采購生產投資額計入工程建設總投資,支持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辦理。裝配式建筑項目商品房預售辦理程序與其他類型商品房相同,申請時除按照重慶市商品房預售許可審批操作規程提交相應資料外,還需提交預售樓棟為裝配式建筑的證明材料。裝配式建筑項目申請“正負零預售”的,重慶市房地產開發企業前三十名以重慶市房地產業協會評定的上一年度重慶市房地產行業誠信企業排名為準;全國房地產開發企業前一百名以中國房地產業協會評定的上一年度排名為準,金融機構出具保函的擔保資金應達到擬預售樓棟建設投資額的50%以上,擔保時間應不少于6個月。
5.放寬資金監管。通過裝配式建筑預評價的房地產開發項目享受資本金監管額度和預售資金首付款監管額定下浮政策。預評價裝配率50%~65%的項目資本金監管額度在通常核定存入金額基礎上下浮30%,預評價裝配率65%及以上的項目在通常核定存入金額基礎上下浮50%。多層建筑(8層及以下)預售資金首付款監管額定比例在其他優惠政策的基礎上再下浮2%,高層建筑(9層及以上)在其他優惠政策的基礎上再下浮5%。
三、保障機制
(一)加強組織保障
各區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將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作為本單位重點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明確工作目標、任務和具體措施。應加強與發展改革、規劃自然資源、稅務、交通、市政等部門的工作協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相關配套政策,保障現代建筑產業用地需求,開通構件和部品部件運輸“綠色通道”。
(二)營造良好氛圍
通過制作宣傳視頻和組織現場觀摩、設計大賽等多種方式,深入宣傳裝配式建筑的經濟社會效益和綜合優勢,充分調動市場主體積極性,提高消費者的認知度和接受度,營造各方共同支持建筑產業現代化發展的市場氛圍。
(三)加大培訓力度
組織行業主管部門監管人員和開發、設計、施工、生產等行業從業人員進行多種形式的培訓,在執業資格考試、專業人員崗位考試和繼續教育中增加建筑產業現代化的內容,提高相關人員的技術能力。強化一線作業人員技能與安全教育培訓,健全有利于產業工人隊伍發展的長效機制,推動農民工轉型為現代建筑產業工人。
(四)加強監督考核
加強對裝配式建筑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并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將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的要求納入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督查考核指標體系,加大對有關部門和單位考核力度,定期通報考核結果,確保任務落實到位。
附件: 1. 技術復雜裝配式建筑項目認定暫行規定
2. 重慶市裝配式建筑稅收優惠政策
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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