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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合肥市建筑產業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2024年合肥市裝配式建筑工作要點》,明確到2024年合肥市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積比例不低于45%,新建保障性住房項目住宅建筑均應采用裝配式建筑。
??工作要點明確,到2024年合肥市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積比例不低于45%,其中,重點推進區域(包河區、蜀山區、瑤海區、廬陽區、經開區、高新區、新站區)不低于50%,積極推進區域肥西縣、肥東縣、長豐縣不低于40%,廬江縣、巢湖市、安巢經開區不低于35%。
??加快以裝配式建筑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業化與智能建造協同發展,培育一批具有智能建造能力的工程總承包企業和高水平技能隊伍。新增1-2個裝配式建筑產業制造基地,試點建設裝配式建筑項目監管服務平臺。裝配式建筑工程項目力爭獲得省級及以上工程類獎項2項以上,市級工程類獎項5項以上,力爭發布1-2項省級技術標準。
??新建保障性住房項目(含棚改房、安置房、租賃住房、開發代建等)、人才公寓(含學生公寓、教師公寓)等住宅建筑均應采用裝配式建筑;政府投資或國有資金投資的單體地上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應采用裝配式建筑;其他地上2萬平方米以上新建公共建筑和5萬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居住小區原則上應采用裝配式建筑;鼓勵工業用地上新建研發樓、辦公樓以及廠房(機房、車間)、倉庫等采用裝配式建筑。